風火娛樂的老板,吳風嗐了一聲,用一種滿意的眼神打量著沙發上的王貝貝:“我做的這些不算什么,你才厲害,這樣都能從監獄里出來。”
早在王貝貝發第一首歌的時候,風火娛樂就注意到了她,也有想簽約她的打算。
可厲害的娛樂公司多的是,風火娛樂的競爭力根本不夠看。
但是他們打的算盤是,但凡把王貝貝簽下來不管怎么說都是穩賺不賠,于是,吳風就讓手下想辦法跟王貝貝聯系上。
后來功夫不負有心人,他們真的聯系上王貝貝了。
那時候王貝貝還沒打算簽約,就沒答應風火的要求,但也沒徹底拒絕。
直到王貝貝在江海市音樂學院被帶走的事在網絡上爆出來,那個時候,吳風就知道自己的機會來了。
王貝貝的才華是真是假沒有關系,黑紅也是紅,有流量就行。
緊接著他們找到王貝貝的父母,說明自己的來意,又說只要王貝貝跟他們簽約,他們就想辦法把王貝貝撈出來。
然而要把一個犯罪證據確鑿,基本沒有翻案可能得人從牢里撈出來,根本就是難于登天!
但這也不是完全沒有辦法。
國內的法律并不完善,仍然存在一些漏洞,就比如精神病人犯罪很難入刑。
吳風在外面,可以想辦法請到各種精神科的醫生,王貝貝在牢里,只需要‘成為’一個精神病人,然后作為她監護人的父母提出精神診斷的請求,王貝貝就有出來的可能了。
也就是說,這一切的關鍵在于王貝貝能不能成為精神病人。
王貝貝冷笑,因為太瘦了,她一笑臉上的皮都被扯了起來,不光看著冷,還莫名驚悚:
“托黎家浩的福,我只要一想到他,那個監獄就一刻也呆不下去!”
要是沒有她,誰知道黎家浩有寫歌的才華?
把黎家浩從那個破酒吧帶出來的人是她王貝貝!
可為什么到頭來,享受一切的人是黎家浩,而她只能在監獄里受別人的白眼和嘲笑?
黎家浩就應該跪下來感謝她,寫很多很多首歌送給她作為回報,而不是像個白眼狼,轉頭反咬她一口,還把她關進籠子里!
恨意滋長得很快,現在的王貝貝只想讓黎家浩也嘗嘗坐牢的滋味。
但這件事要從長計議,總之從她出來的那天起,就是黎家浩進去的倒計時!
想著,王貝貝就忍不住摩挲起手腕上結痂的,看起來有些猙獰的傷口。
她的舉動不算隱秘,吳風一下就注意到了。
吳風指了指她的手腕,試探得問:“那個傷口,你怎么下得去手的?”
這么問只是好奇,沒有任何惡意。
誰料王貝貝瞬間變了臉色,把袖子一拉蓋住傷口,惡狠狠的瞪著吳風:“多管閑事,不該問的別問!”
她手腕上的疤得多丑,才能讓吳風一眼就注意到?
可如果不是迫不得已,才愿意干割破手腕這種事?
那種血液快要流干,瀕臨死亡的恐懼再次涌上心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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