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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寒聲’spov
李姐以江寒聲綁架他人為由,報了警。
警察來了以后,直接帶走了江寒聲。
之后,在警局里,江寒聲數次解釋,都沒有用。
警察還查看了他的護照,發現他還有一個月左右的合法逗留期。
但因為他已經涉嫌違法,綁架了夏沁雅,想要將他強制遣返回紐約。
江寒聲想聘請律師,多花點錢解決這件事。他決不能回到紐約,夏沁雅還沒原諒他,他不能就這樣回去。他要繼續留在輪到。
他想起來江氏集團的律師團里,有一位律師非常擅長處理這方面的案件。
他又打電話去了江氏集團,想要請那位律師幫忙。
江總,你應該知道,你只是董事會的一員,不是我的上司,對我的工作沒有決定權。我也不用聽你的工作調動安排。我拒絕你的要求。
之后,他再也打不通那位律師的電話了。
江寒聲在倫敦人生地不熟,并沒有什么相熟的律師。
他嘗試與警察交涉,但效果甚微。
第二天一大早,他就被強制送上了飛回紐約的飛機。
三個月內,他都不能再踏足倫敦。
他滿身疲憊地回到了江家別墅,卻發現里面熱鬧非凡。
原本漆紅色的大門,被換掉了,成了綠色的。原本種滿了各種花草的小院子,都被鏟掉了,正種著各種果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