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越覺得是這樣。
李長軍在細節處理上的確很老道,拿著指導性政策文件在上班去見與下班去見,是有不同意味的。
若是尋常人,是不分時候的。
但是李長軍知道,越是重要的事情,越要分場合。
場合代表的是細節,是一種尊嚴與氣度的體現。
辛越選擇在第二天晚上去見西秦省文旅廳的副廳長蔣應龍。
蔣應龍接到電話,很是詫異,說:“辛廳長,怎么回事呢,這已經下班了啊,你找我有事情嗎?”
辛越說:“蔣廳,我們也算是朋友吧。”
“確實有事情,很重要的事情,想找你聊一聊。”
“你看有時間嗎?”
蔣應龍回答說:“實在是不好意思,辛廳長,我今晚確實沒有時間,我有一個飯局要參加,所以,你要不明天工作時間來我辦公室,我們細聊?”
辛越知道,這是推辭之語。
真要是明天白天工作時間去找他,他必然說在開會,找各種理由不見。
而且,這件事李長軍也說了,必須下班時間見面。
因此,辛越說:“蔣廳,真不行,是急事。”
“你抽出十分鐘與我見一面,如何?”
“就十分鐘,不耽誤你正事,也不耽誤你參加飯局。”
蔣應龍深吸一口氣,說:“辛廳長啊,確實沒時間,你有要緊事,你直接電話里說吧,我聽著呢。”
辛越自然不會在電話中談這件事。
很多事情,電話里談沒有意義,必須當面談。
所以,辛越再次說:“蔣廳,這點薄面都不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