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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搖來了私家醫生,又是烏泱泱一群人。
不知道是誰走漏了風聲,季紅也來了。
季紅還沒進門就一把鼻涕一把淚,我壓根沒看到淚,只看到了鼻涕。
她指著我大罵,從婊子罵到喪門星。
這次沒人幫我出頭,我只好給了她一個耳光。
耳光脆響,我用的力氣不算輕,她的臉很快就浮腫了,紅了一片。
很難不討厭口無遮攔的人,至少明面上看著不該這么難看。
她氣急敗壞,指著我欲又止止又欲,最后又踩著她的小紅高跟鞋走掉了。
她家世顯赫,是這一輩最小的孩子,驕縱蠻橫,十六歲就和自己的父親討孟錦城。
主要是因為好看。
病床上的人皮膚泛著一種瓷白的反光,額頭上會滲細密的汗。
的確很好看,而且沒長殘。
在我的印象里他倒是一般,當時太小了什么都看不出來。
醫生查了半天,得出結論是他貧血,還有點低血糖。
我知道他一忙起來就不吃飯,沒想到不吃飯的這么嚴重。
那他還有心思嚇唬人也是有本事的,我佩服他。
保姆熬了粥,我看著他喝。
他明顯不愛喝,邊喝邊嘆氣。
我問:「你是不是有什么心事」
孟錦城說他要喝甜粥,這種不行,好難喝。
真是個活兒子。
孟錦城興致缺缺,到最后成了我一口一口喂他。
誰知道我走了他會不會把粥倒掉。
我邊喂邊想,孟錦城現在是不是已經很幸福了,我的存在是不是沒什么意義。
然后又不想了,我存在的意義就是我存在啊,哪怕這個世界上的所有人都不記得我了,那我也依然存在過。
他愛記得不記得。
一分神,勺子戳到他鼻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