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到他們為官一方時,遇到的突發狀況和復雜人情比這更加復雜,若只會按部就班、墨守成規,如何能應對自如?”
“朕是要通過這些題目,篩選出一些不拘一格的變通之才。”
“哪怕不能答出,也要讓他們知道,這世上之事并非都會按照書本上的知識按部就班,總會或多或少出現一些意外。”
其實李徹出的這些題目不是腦筋急轉彎,而是后世的考公原題。
看似抽象,但考核的就是考生透過現象看本質的能力。
文載尹聞,沉思片刻,臉上漸漸露出恍然之色。
他深深一揖:“陛下思慮全深遠,老臣拜服,原本老臣還想著,或許能在科舉事務上為陛下分憂。”
“如今看來,實是跟不上陛下的節奏了。”
李徹聞,卻是微微一怔,敏銳地捕捉到了他話中的異樣:“朕不是讓你去牽頭編寫新法了么?怎么,是新法的編纂遇到困難了?”
文載尹搖了搖頭,從袖袍中取出一本冊子,薄薄不過十幾頁紙,雙手呈上:“老臣正欲稟報陛下,新法編撰已初步有了些框架,此乃部分草稿,請陛下過目。”
李徹接過冊子,入手輕輕一捏,眉頭便不易察覺地皺了起來。
但他沒有立刻出聲,而是迅速翻看起來。
他看的很仔細,越看眉毛皺得越深。
片刻后,他抬起頭,目光銳利地看向文載尹:
“不行啊,文老。”
文載尹微微一怔,似乎沒料到皇帝會否定得如此干脆。
不由得問道:“陛下,這幾條法規皆是臣等精研大慶舊律之后,去蕪存菁,又參照前朝典章加以修正而成......不知陛下覺得,是哪里不妥?”
“哪里都不行,尤其是法條不夠具體,太模糊了。”李徹語氣肯定道。
他隨手翻開一頁,指向其中一條:“比如這個‘狂悖罪’。”
“何謂‘狂悖’?法條上指出藐視圣旨、殿前失儀、私下非議朝政......這些行為,難道都能用一個‘狂悖罪’囊括嗎?”
“在朕看來,它們性質不同,輕重有別,完全可以單列為不同的罪名,規定不同的罰則。”
他拿起那本薄薄的小冊子,在手中掂了掂,分量輕得讓他搖頭:“朕覺得,這不夠厚,遠遠不夠。”
“立法若是如此籠統含糊,便留下了大片可供解釋的灰色地帶,日后必會被有心之人利用。”
“日后會有人借此曲解法律,構陷忠良,此風絕不可長!”
“一部完善的法律,當盡可能巨細靡遺,面面俱到。”
“每個法條,都必須清晰地指向具體的行為,明確罪與非罪的界限,規定相應的刑罰。”
“只有這樣,才能使得日后判案,官吏能嚴格依據律條宣判,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治的隨意性,杜絕以權謀私!”
其實這個狂悖之罪,就是典型的‘口袋罪’。
何謂口袋罪,即成要件行為具有一定的開放性的罪名的俗稱,比如上世紀的‘l氓罪’。
這種罪行的判罰條件尺度極大,什么樣的犯人都能被定罪,罪狀含糊。
文載尹也聽明白了,陛下這是要將判案的權力,從官員個人的‘權力解釋’中剝離出來,牢牢鎖死在詳盡的法律條文之內。
法律的完善,本質上就是對官員權力的約束與規范。
只有這樣,官員才不會成為掌握百姓生殺大權的人上人,而是讓法律替代如今官員的部分位置。
想通這一點,他臉上泛起一絲苦笑:“陛下所,字字珠璣,老臣亦覺茅塞頓開。”
“只是......臣年事已高,思維恐已僵化,要構建如此精密龐雜之律法體系,實在是沒有頭緒。”
“陛下,要么......還是讓老臣回內閣,或者禮部去吧?”
李徹看著他,緩緩搖了搖頭,語氣不容置疑:“文卿,你這是不想再管立法之事了?”
“非是不想,”文載尹連忙解釋,“實在是唯恐才疏學淺,有負圣望,耽誤了朝廷大事。”
李徹打斷了他,拋出了一個石破天驚的決定:“文老,你可要想好,若決意要主持編修這部全新的法典,便不能再回其他部門了。”
文載尹猛地抬頭,眼中充滿驚詫與不解:“陛下,這是為何?”
李徹迎著他的目光,一字一句,清晰地說道:
“因為朕準備成立一個立法司,將確定、修訂法律之權,從朝堂各部門職能中,徹底獨立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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