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權覺得,那些武器,不一定是邊軍遺失。
盡管在軍中,武器會有一定程度的耗損,損失的到時候再找兵部要即可,但是根據朱炫的描述,那個不知名部隊擁有的火器數量很大。
沒有任何一個邊地衛所,敢如此大量的,把軍中的火器遺失,或者是偷賣給其他人,一旦被發現就是死罪。
守邊的將士,都不敢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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