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雨下起來之后,一口氣不停歇居然下了近一個小時!太令人意外了!
話說,多久沒碰到這么大雨風大雨急,透過窗戶看出去,樓下的花木在風里點頭哈腰的,顯然風力不小。
姥爺眼看著時間一點點接近校車到站時間,急的一個勁兒叨咕:這雨下起來沒夠了!
盼望它停下,不要再下了,然鵝老天爺顯然沒給姥爺面子,一直到熊大進了家門,外面還在飄雨,只不過雨勢倒是小多了。
有了這場雨,得嘞!今晚可以穿雨鞋了!歐耶!——這個,顯然屬于高興太早的大型悲劇現場。
今天還沒有過去,某勺就已經后悔了!
新鞋子夾腳這個全世界人民都知道——某勺也不例外,emm,雖然有種不會不可能錯覺。
于是,這雙杏色的漂亮雨鞋給了某勺一個難忘的禮物——或者說下馬威更好一點。右腳一個超級大的水泡,兩只腳的腳腕上附帶磨掉大拇指指甲蓋那么大的一塊皮!
╰_╯╬
傻眼,生氣
其實出門沒多久就覺得這鞋不適合走長路,但還是繼續往下走了。一是僥幸心理,二是不信邪,三是懶得回去換!再說了,這鞋子不就是下雨天穿的么!
因此,所以,晚上臨睡前的洗漱就成了一種小折磨,水沖過皮膚的時候,傷處那真的是酸爽無比!蜇得那個疼!
這一次,某勺算是明白了,想用雨鞋抵抗潮濕、走步鍛煉,純屬意外,想得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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