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不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因為通行文書給出去的時候有明確的時間限制,且是一次性的,用過收回。
就是說之念在交高那幾年印的紙、寫下的通行文書已經用完了,除非她不寫通行文書,寫的其它文書。
但這張,是通行文書。
魏遲淵看眼通行文書的落款年份,上面清楚的寫著,敦文十八年。
是他在交高縣那些年,不是最近的年份。也就是說,這張是她多年前給出去的文書,只是對方可能一直沒用,今天才拿出來用而已。
按說這樣的文書,不能再加蓋,因為過期了。
諸也清楚,所以這不是急報,甚至篩選后都不該報上來,而是直接銷毀,因為過期不候。
可,不知道為什么,他覺得應該拿上來給家主看一眼。
魏遲淵同樣知道,這道文書過期了,只是不知道是哪個曾經顯赫如今走投無路的人家,拿出了這張舊文書。
可當年能被她送出這張文書的人,定然也給她行了方便。
魏遲淵無聲轉身,將通行文書鋪開,取筆,按新載體重新謄抄一份,標下新的日期,加蓋他的章印:“發下去。”
諸急忙接過來:“是,是。”
殊不知,交高因為這張‘不可通行’的通行文書竟然通行了,全部開始翻箱倒柜,看看自家還有沒有沒用完的過期文書。
畢竟現在東海商道比之前更繁榮、利益牽扯更廣,而魏家早已不再對非大型商船發放通行文書。
不對,魏家從來不對小型商船發放文書,當年那么發才奇怪。
所以孫家那破落戶極有可能,憑這一趟翻身!怎么能說不是極大的誘惑。
可惜,過期的東西。還保留的人家寥寥無幾。不禁扼腕嘆息,早知如此,他們斷然不敢貿然處理。
但也不得不說,魏主對他那位外室夫人真是寵愛不減,恩愛一如往年,多年前給出的文書一樣可以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