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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瑩看著蘇予坤堅定的眼神,選擇了無條件相信他。
“坤坤,既然你這么說了,那我就首說了,這是解約協議,你先看一下。”
蘇予坤接過協議,協議內容映入眼簾。
第一:神娛娛樂對蘇予坤做出1000萬的賠償,作為蘇予坤離職的條件。
同時,蘇予坤不得反駁他己于1個月前離職,且需在網絡平臺承認本次熱點緋聞,與神娛娛樂無關。
第二:蘇予坤在一年之內,不得在大于500人的公開場合進行露面的商業演出,包括但不限于唱跳rap和打籃球。
第三:蘇予坤在公司練習生期間創作的《姬霓太美》版權歸神娛娛樂所有,公司可補償2000萬版權費,蘇予坤本人后續如果演唱該歌曲,需向公司支付版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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