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海盜組織、民主選舉、紀律和按等級瓜分贓物等,拙文“男盜女娼各有其道”已清楚交待;這里可以補上一筆的是,海盜不但創男女同工同酬(李遜現十八世紀碼有四名“記錄在案”的女海盜),同時是種族平等的先行者(這絕非白人海盜特別仁慈,而是“解放”黑奴使之成為自由人,他們才會奮力搶掠,在與海軍遭遇或與不肯不戰而降的商船纏戰中拼命,而這對海盜船的安全及收益極之重要),李遜引述史學家堅尼斯·健可的《黑旗下的黑人》一書的資料,作者統計1682年至1726年二十三艘海盜船的海盜人數,顯示黑人海盜占相當比重,平均在百分之二十至三十之間,最高的且達百分之九十以上;而李遜多方考證,得出黑人海盜不再是奴隸而是享有白人海盜一切權利的自由人。考慮英國1772年才取消奴隸制(其殖民地遲至1833年才跟隨),而美國至1865年才“廢奴”,白人海盜在解放黑奴上應記功!
海盜對“人類的貢獻”,還在于其行動完全受理性選擇經濟學的約制,若不如此,現今世人必視海盜為虐待狂(對不肯投降的商船人員施苛刑)而非和平愛好者(扯海盜旗以達不戰而屈對手的目的),只知以兇殘非理性手段掠劫金銀貨物然而沒法表彰其合理公平理性地分贓,他們看似是無法無天的烏合之眾,但海盜船上絕對有“法治”(海盜船沒有監獄、警察,亦無律師、法官和議會,但有必須人人遵守的“行為法典”)及選舉和罷免制度,海盜好像饑不擇食強行拉夫入伙,實際做過精密實地調查,拉夫以外科醫生、木匠、鐵工等為優先。在理性選擇的框架內處事,海盜才能橫行四海商船見之(見骷髏旗)喪膽乖乖就范令他們大其財,多少海盜因此得以在帝力不及的地方安享后半生。
在小說家筆下和好萊塢電影中,海盜是一群殺人不眨眼經常處于非理性亢奮狀態中的暴徒,或不是艱銀婦女便搞同性戀的銀棍,可由于他們的自私人性不變,其行為亦受物質誘因的指引,他們在成本效益面前完全理性,即無時無刻致力于降低成本提高效益,這使他們和商人一樣,亦以牟取最高利潤為依歸。他們的經驗是民主、平等及對“敵人”硬軟兼施收效最宏。
說到底,海盜畢竟是非法之徒,而且他們之間不乏變態型的狂徒,李遜收集的“文獻”中既保留了海盜為了取樂強迫一位他們看不順眼的商船船長“吃一盤蠟燭”;一名海盜頭目相信“他在火中飛舞姿勢美妙”而在眾盜圍觀取樂下活活燒死一名被擄水手……不過,大體而,海盜是根據“無形之手”的指引辦事,只是海上寂寞,在帝力于我何有的環境下,他們什么離經叛道的事都做得出。
在海外殖民及拓展海上貿易上,英國不算最早卻最成功,為了殖民地人民“安居樂業”和保障本國商船的安全,英國在十八世紀初葉便想盡辦法對付海盜,所謂“想盡辦法”,是有時拉攏收為己用有時則格殺勿論。事實上,在處理海盜問題上,英國人的“實用主義”精神表露無遺。
17o2年,英國卷入西班牙繼承戰爭(17o1-1714),為了增強海上力量,和其他國家一樣,英國亦征用海盜船為國家服務,“改邪歸正”亦即被“招安”的海盜便是privateer;這種權宜措施不但令英海軍聲勢大增,而且一舉解決了海盜劫掠本國商船的困擾;海盜成為海軍“助手”,條件是海軍對它們眼開眼閉,任由它們掠奪敵國商船而所有“戰利品”歸海盜瓜分。面對這種“不可抗力”的誘因,privateer更積極搶掠敵國商船和攻擊敵艦。顯而易見,在安全獲保證之下,privateers迅擴大;可是,當戰爭結束時,協議不再有效,他們只有回到從前,繼續海盜生涯,這等于海盜隊伍突然壯大。
如何解決海盜問題,英國人終于度出一條妙計。1717年,英廷委派立有戰功的前privateer船長羅杰斯(oodesrogers)為巴哈馬(1647年英人已在此安營立寨;1783年正式成為英國殖民地)總督,其任務是掃蕩盤踞于區內星羅棋布海島的海盜,以利英國海運;至1721年6月他奉召回國時,巴哈馬海域的海盜基本上已被肅清,所謂“肅清”是指海盜已失去6上基地,只能四海為家,沒有后勤補給,海盜元氣大傷。羅杰斯不僅在海盜史上大大有名,他還因為搶救因沉船而流落荒島的商船船長a.1kirk而名垂文學史,因為笛福小說《魯濱遜漂流記》的主角便是以se1kirk為原型。
戰爭結束后,為了人盡其才,英廷紛紛委派海軍精英分子前往海外殖民地,以取代那些“不情愿和無效率”的殖民地官員。和羅杰斯相同,他們的任務亦是掃蕩海盜;可由于當時戰事剛完,國庫空虛,海軍補給及人手皆不足,比如派往西印度群島的艦只,必須回英補充糧食,以西印度糧食比英國本土昂貴數倍;正因為補給困難,英艦上的人手低于常規編制,加上維修亦規定要回本土船塢,結果是海盜船無論在裝備和士氣都比海軍佳,海軍剿匪的成績遂差強人意。
各國海軍日益壯大,海盜從肆無忌憚橫行四海轉而只能“晝伏夜出”進行偷襲,不過,海盜盛世雖成過去,但他們繼續在非沿岸和加勒比海諸島間活動,期間英國決心成為海上霸主,籌足軍費擴充海軍,終于在十八世紀二十年代把海盜趕入“窮巷”;看海盜史,在上述海域活動的海盜,其黃金期不足五十年,但在世界海圖上,海盜從來不曾絕跡,即使到了二十一世紀,非洲和亞洲海域出沒的海盜仍嚴重至“海軍大國”要萬里迢迢派遣艦只前往“災區”保護本國商船。
李遜有提及中國海盜,唯只得寥寥數語,在后記“海上劫掠的盛衰”,他說十八世紀加勒比海盜黃金時期褪色后,繼之崛起的是十九世紀在南中國海活動的中國海盜;和西洋海盜不同,中國海盜人數以萬計,他估計最多可能達十五萬之眾。
李遜對中國海盜可說完全無知,這不是他無法閱讀中文,可能是無法把中國海盜行為與經濟學掛鉤而故意把之忽略,因為有關的英文著作多的是,他不會不知道,事實上要寫一章中國海盜并無困難。
有關中國海盜的“西書”,舉幾本市上有售的便有高斯1932年出版的《海上劫掠史》,有“日本和中國(海盜)”一章;著名海盜史家柯定利編輯的《海盜》(d.g1y:pirates,jppress,1998)副題是“……南中國海公海的恐怖活動”,第十章專論“中國海盜”;上面提及康士談那本《海盜史》(有柯定利寫的長序),亦在第十章寫“遠東的海盜活動”,對中國海盜的著墨最多,其中分“賊船”(thejunk;詳細介紹海盜船的數量及武備)和“海盜傳略”(pirateprofi1e),內收國姓爺(kuohsingyeh)、鄭一(gi〕)及不知其何許人的shap'ng-tsai三名大盜。這些專書中對鄭一的太太鄭一嫂的描述,引阿根廷大小說家jeluisbes的興趣并寫成短篇小說《女海盜鄭寡婦》,筆者未讀這篇小說,無話可說。
國姓爺是鄭成功,因唐王朱聿健賜姓朱因號國姓爺,但以賜姓作為人名,是不通中文的外國人張冠李戴的“杰作”,該書索引且以yeh為姓,令筆者看得一頭霧水,細讀其行狀,方知是鄭成功。至于鄭一,原名鄭文顯,為廣東新安海盜大頭子鄭連昌之子,與其堂兄鄭七齊名,均為18oo年前后南中國海著名海盜;鄭氏堂兄弟本來聯合行動,但鄭七早年在一次劫掠活動中被擊斃,舊部遂歸鄭一旗下;鄭一促成廣東海盜聯盟,成立紅旗幫。在嘉慶十二年(18o7年),鄭一麾下海盜停泊在香港鯉魚門海域共有約大大小小六百艘船艇,規模之大,非西洋海盜所敢想象;是年鄭一在一次海上搶掠活動中遇臺風沉船溺死!
筆者對鄭一所知無多,但其妻鄭一嫂(g〕i〔yih〕sao)的事跡則散見上述諸書——《海盜史》以鄭一為分題題目,唯鄭一嫂才是主角。一嫂原名石香姑,為蛋戶(船上)妓女,他們于廣州灣南部的東海村結婚,婚后隨乃夫為盜,協助打理紅旗幫幫務。據說她曾習武,而且她足智多謀,是海盜中少有的文武雙全人才。鄭一葬身大海后,一嫂挾乃夫余威,統領紅旗幫“全軍”(其下分黑、白、黃、藍、青五旗,名下各有賊船百數十艘),但各頭目虎視眈眈,莫不希望趁群龍無之際,擴大本身勢力甚至試圖取鄭一嫂地位而代之。至此大家熟識的張保仔出場。
張保仔原名張保(1786-1822),為鄭一“契仔”,本為漁家子,少時隨父輩出海打魚,被鄭一的手下擄掠,因醒目機警且相貌堂堂,深得鄭一歡心,收為義子。當鄭一嫂為屬下鬧分裂而憂慮煩惱時,張保仔為義母出謀獻策,由于頗有大將之風且知人善任,漸為眾盜接受,在鄭一嫂的扶掖下,張保仔終于取代鄭一成為紅旗幫領。據說鄭一嫂皮膚黝黑但天生麗質且具風韻,她與張保仔名為契媽契仔實為夫妻。鄭一去世那年,一嫂三十二歲、張保仔二十一歲。
在張保仔和鄭一嫂領導下,紅旗幫全盛時期擁有大船八百多艘、小舟一千多只,盜眾一度多達十萬之眾,專劫官船、糧船及洋船;該幫海盜活躍粵東沿海及珠江三角洲,基地在香港,其“帥營”設于大嶼山,西營盤在扯旗(太平)山下、東營盤位于銅鑼灣,傳說香港有五個張保仔藏寶洞,分別位于長洲、南丫島、赤州、交椅州和香港島,其中以長洲西南面的張保仔洞最有名(曾是熱門旅游景點);這些洞穴,據說是張保仔保存金銀珠寶之地。當時紅旗幫的聲勢,概可想見。
鄭一嫂和張保仔“治軍甚嚴”,制定的紀律包括違令者斬、敢于專權者斬、私藏戰利品者斬、臨陣退縮者割耳示眾、強奸女票(人質)者斬;紅旗幫還“向商漁鹽米各船收保險(護)費”,名目為“號稅”、“港規”、“洋稅”;“凡商船出洋者勒稅番銀四百元,回船倍之,乃免劫”。由于條文清晰,數萬海盜過的是有規有矩的非法生涯。
西洋畫家憑耳食之落筆,他們的中國海盜群像,怪形怪狀,令人不忍卒睹;柯定利的《海盜》收有一幀罕見的“搶掠中的鄭一嫂”(23o頁;原刊1836年的《全球海盜史》〔historyofthepiratesofa11nations〕),圖中的鄭一嫂,不男不女,著衣裙外罩盔甲、戴形如選美冠軍加冕桂冠的頭盔,右手持彎刀、左手執匕,右手作勢砍向被她迫退的官兵,人像不三不四,根本沒有中國女性容貌和體態的痕跡,衣著更不倫不類。這位不知名畫家肯定未見過中國婦女。
公元133o年前后,日本內亂,天皇醍醐和大封建領主足利尊攻伐不已,潰兵敗將亡命海島,結成幫派,在中國沿海進行走私搶掠、殺人放火,這些匪徒便是當年國人聞之喪膽的倭寇。為了防微杜漸,明朝實行海禁,既組練新軍重創倭寇,復嚴禁中國商船出海,避免有不法之徒與倭寇勾結。倭寇之患終在嘉靖十五年(1536年)徹底解決,但東南沿海自漢唐以來的對外海運亦受重創,無法轉業的海運貿易者只有非法做生意,在統治者眼中他們便成海盜。初期它們為了自衛,以抗抵等同海盜的西方殖民者,這些商船只有自行武裝……后來他們大都接受明朝“招安”,此中最著名的是鄭芝龍(16o4-1661)及其子鄭成功(1624-1662)。鄭芝龍后來降清被殺、鄭成功退守臺灣;鄭氏部將鄭建錯失時機,未能追隨鄭成功赴臺,輾轉香港大鵬灣,成為橫行一方的海盜;上面提及的鄭七和鄭一,便是鄭建的孫兒。
鄭一嫂后來與張保仔結盟,闖出一番轟轟烈烈的海盜事業,曾于嘉慶十三年(18o8年)擊斃浙江水師提督徐廷雄及生擒廣東水師提督孫全謀;翌年劫掠英國東印度公司商船,捉船主為人質,“得贖金萬元及鴉片煙土和火藥各兩箱”,因此激清廷聯同英軍聯合圍剿,這場“戰役”由鄭一嫂指揮,她以“圍魏救趙”策略,分派盜眾突襲廣州,再由張保仔率船隊溯江入珠三角,大敗“中英聯合艦隊”……至是年年底,清廷在英軍及外援葡萄牙海軍(代價為八萬兩白銀)協助下把張保仔趕回大嶼山;181o年4月張保仔見大勢已去,接受“招安”,官至從二品千總,任澎湖副將,鄭一嫂授誥命夫人。至是粵東一帶海盜活動寢息,1822年,張死于任上,終年三十六;鄭一嫂定居澳門,開設賭場,得享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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