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聰、文迪和蔣志因為沒抓到嫌疑人,都有點沮喪。這會兒正蔫頭耷腦地坐在房間會客室的沙發上,像三只戰敗的斗雞。
這兩起連環兒童失蹤案雖然性質惡劣,但卻并不在沈聽的職責范圍內。
沈聽想查的是與失蹤案有著緊密關聯的江麥云。
因為這個江麥云同樣有毒殺黃承浩或宋辭的嫌疑。
雖然從表面上看,江麥云的下毒作案動機是因為黃承浩詐賭。但他是怎么知道黃承浩詐賭的呢?
沈聽推論有三種可能,一、江麥云和他一樣是通過在斗狗場內跟蹤黃承浩才得知對方在賽前對那只“皇城號”動了手腳。二、江麥云認識李志武。無意間知道了李知武曾賣過僵尸給黃承浩。從而推斷出黃承浩有利用僵尸詐賭的可能性。三、在僵尸小規模的販售范圍內,它的存在還處于相對保密階段。但黃承浩卻在斗狗時半公開地使用了它,這引起了僵尸上游的注意,而江麥云是受人所托來殺人滅口的。
盡管第二、第三種推論的可能性都很低。
但黃承浩前腳剛被沈聽發現有購買僵尸的舉動,后腳江麥云就對連同沈聽在內的五六個人,來了出趕盡殺絕。這也太巧了!
況且,縱使江麥云教唆小孩兒殺人的手段,不太像是貝隆的手筆。但就目前掌握的線索看來,也并不能排除他是受了貝隆的指使來殺宋辭的,更無法證明江麥云的殺人動機就與僵尸無關。
但不論如何,這個江麥云現在已經失蹤了。雖然他有投毒的嫌疑,但警方卻還沒有足夠的證據可以發布通緝令。因此,當務之急是通過合理推理,找到能夠基本證明江麥云就是犯人的切實證據!
可投毒案并沒有合適的切入點。經過長期的摸排甚至巨額懸賞都沒能找到目擊者。而楚淮南又一口咬定自己并不認識那個指名道姓江麥云就是投毒犯的whisper。因此想從投毒案入手,顯然是行不通的。
而那個名叫whisper的發件人在郵件的截圖中附上了兩張圖片。
其中的一張,是個網頁截圖,來自某非公開網站,也就是俗話說的暗網。圖片顯示,在暗網中有人出了兩百萬美金正在“重金求購”!而求購的內容居然是活生生的童星黃苒!
另一張圖片則是江詩茵笑容嫣然的廣告照。
照片的整體色調歡快而明亮,可底部卻被人用血色標注了一行詭異的小字:『是父親或是怪獸?悲慘的公主消失了,昂貴的少女即將被獻祭。她們真的都被拐走了嗎?是失蹤還是......?』
直覺這個whisper并不簡單,沈聽神情肅穆地翻開了江麥云的報案筆錄。這兩起發生在同一個地點的兒童失蹤案,確實處處透著不尋常。
根據江麥云的敘述,江詩茵和黃苒失蹤時都穿著hellokitty或哆唻a夢的睡衣斗篷。
警方認為,嫌疑人是故意給孩子披了件顯眼的斗篷,為的是讓所有目擊者、及拍攝到的監控,都可以清晰地記住這個顯眼的斗篷。這樣一來,人們便只會先入為主地記住曾有人抱著一個身披卡通圖案斗篷的孩子。
這樣一來,招搖過市的犯人后期只需要找個隱蔽的地方摘掉斗篷,那他之后混入人群而不被記住的可能性就會增加許多。
沈聽看了一遍筆錄,而后皺著眉頭說:“把犯人抱著孩子離開江家的那段視頻調出來給我看看。”
監控達人蔣志早就將這段視頻放進了手機里。聞,立馬調了出來遞給沈聽。
反復看了多次視頻以后,沈聽發現了異常之處。——在所有拍攝到疑似誘拐嫌疑犯的畫面里,被劫持的江詩茵和黃苒居然從來都沒有露過臉!
其實,不止是臉!寬大的斗篷把尚未成年的孩子整個包裹了起來。在監控畫面里,除了能看出斗篷底下有個人形的的鼓起之外,她們甚至沒有露出過胳膊或者腿之類的任何身體部位。
可作為模特,江詩茵和黃苒盡管都還沒滿12周歲,可身高卻明顯比同齡的孩子要高出一大截。
兩人穿的斗篷雖然寬大,但要把她們包裹得絲毫不露,卻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監控中可以明顯看出嫌疑人曾多次拉扯睡衣的衣角,以確保它可以時刻遮住被拐孩子的整個身體。
這個斗篷底下,真的是個孩子嗎?
沈聽臉色凝重地問,“目擊證人怎么說?”
文迪翻開放在茶幾上的案卷,從厚厚的一疊文件中找出了證人證詞,一目十行地復看了一遍,“所有目擊證人都表示,自己沒有看到孩子的具體長相。”
“這就對了。”
“對了?”
“嗯,因為斗篷底下藏著的,壓根不是孩子。”
文迪錯愕地看著沈聽,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沈隊,你的意思是被拐賣的不是孩子?那是什么?不對啊,黃苒和江詩茵確實都失蹤了啊。”
沈聽微一挑眉:“你是怎么知道她們失蹤了的呢?”
“因為家長來報案了啊,她們——”文迪說到一半突然醍醐灌頂,“臥槽!是江麥云和王芷蕾去派出所報的案!”
“嗯,警方之所以知道孩子失蹤了,是因為江麥云夫婦‘第一時間’報了案。”
派出所對普通的兒童被拐案件,通常有一些標準的處理流程。而十四人追蹤法,則是業界公認的最有效率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