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能滿足母后的揮霍無度,本朝皇帝在登基后第三年,頒布了一道旨意。
商賈之家,只要“納稅”到一定程度,家中子弟就可以獲得考學的資格。
并且這個納稅還是階梯式的,舉個例子,一年納稅五千兩,家中可有一名子弟考學。
如果納稅超過一萬兩,則名額增加為兩個。
以此類推。
此旨意頒布后,惹來了天下讀書人的強烈反對,但皇帝可不管這些,反對歸反對,旨意是一定要貫徹下去。
讀書人大怒,聯起手來妄圖對抗皇權,拒絕參加來年的科舉考試。
皇帝得知后,直接把科舉考試的時間改了!
以往縣試,是從二月份開始,府試在五月份,院試在七月份。
這套流程是三年兩考。
八月開始,是鄉試、省試、殿試,這個是三年一考。
讀書人拒絕參加科舉后,皇帝就把縣試的時間,從二月份挪到了九月份,也就是秋收后,徭役前。
這么設置的原因非常簡單,凡是不參加科舉考試的,直接抓去參加徭役!
參加了科舉又落榜的,也當場抓走參加徭役。
并且都是最為繁重的力役!
如此一改,商賈的孩子沒有受到任何影響,因為他們有錢,即便落榜了,塞錢也能免除徭役。
而那些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只讀圣賢書的學生,則是叫苦連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