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大梅不會說軟和話,但她又最心軟。
“你把話說的明白一點,說不定我們真能幫上你,不是非答應你才叫幫你。”
崔敏這才把家里的情況說了。
她三歲的時候沒有了娘,聽人家說是她娘刷鍋把鍋鏟碎了(本來就是千瘡百孔,現在是直接散架了),心里害怕挨她爹的打才跳了水庫尋了死。
之后,崔敏一直跟著奶奶生活。
親娘尸骨未寒,崔父馬上又娶了一個,后娘帶著一子一女,女兒和崔敏同齡,兒子比她大四歲。
后娘嫁過來之后又生了兩個兒子一個女兒,也算是大家庭了。
崔敏跟著奶奶生活,和他們不親,要糧食也要看他們的臉色,吃不飽穿不暖。
九歲,崔敏的靠山——奶奶突然長眠不醒,沒有辦法崔敏才跟著親爹一起生活。
她在那個家里,生活在最底層,親爹視她為累贅,最常說的一句話就是:養豬一年就能換錢,你什么時候能給家里換錢?養閨女就是折本的買賣,能出力掙工分了,嫁人了。
那些跟著后娘親爹過的日子......不提了。
為了不讓自己養的閨女折本,崔敏在家長到了24歲,繼姐兩年前已出嫁。
留崔敏到24還有一個目的,繼母有一個28歲的親兒子,一直沒說上媳婦。
繼母的這個親兒子,說話辦事缺根筋,不太精明的樣子,再加上他是帶來的,沒有親叔父大爺,也就是沒有靠山,沒有人嫁。
親爹繼母就把主意打在了崔敏身上。
美其名曰,親上加親。
實際上是:彩禮省了,繼母的兒子還能不打光棍,崔父還能賺個好名聲。h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