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見了蘇妍,孫向陽緊走幾步迎了上來,“家園呢?”
“家園在葉巧慧的家里,我沒有地方去,住招待所又不放心,難不成要帶著家園見證我們兩個人離婚嗎?”
那不能夠。
“我就問一問,很久不見她,有點想她。”
孫向陽還是不太習慣現在的蘇妍,有些咄咄逼人。
“等我們辦好手續之后,我會帶家園出來,咱們一起吃個飯,你要是有什么想去的地方,可以帶著孩子去玩。
這些年,我和你都虧欠了孩子很多。”離婚了只是代表著夫妻感情沒有了,親情還在。
“好。”
兩個人一前一后走進民政局,結婚登記處排起了長隊,離婚登記處要冷清許多。
兩個人坐在了工作人員的面前。
遞交了離婚所需要的證件。
“孫向陽,三十七歲......職業,軍人。”
“蘇妍,三十六歲......職業,自由撰稿人。”
工作人員核實了雙方身份。
“是雙方自愿離婚嗎?”
“是的。”
“有子女嗎?”
蘇妍回答:“有一個女兒,九周歲,我們協商好了,孩子歸我。”
孫向陽點了點頭,“我的職業不能更好的照顧女兒,我同意歸母親撫養。”
“財產分配協商好了嗎?”
蘇妍回答道:“協商好了。”
蘇妍上交了離婚協議書,規定了雙方義務和權利。
工作人員盡職盡責,把寧拆十座廟,不拆一門婚,做到了細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