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這一桌子菜,人家點菜的時候都沒有露出心疼的表情,說明就不算什么。
能抱到一個大腿,隨便漏根腿毛都比家里強,何必一定要弄回家去呢。
除了賣給二瘸子能換點好處,也就幾百塊錢的事兒,也沒個長遠的考慮。
陸大伯翻了個白眼,“別說這些了,還是把人弄回去為好。”
那人給了五百塊錢,要是把陸清萍平弄回去,還能再給五百塊錢,這就是一千塊錢了。
回頭把這小丫頭一嫁人,就憑這張臉蛋,怎么也能要個二三百塊錢的彩禮。
加起來就不少錢了。
把她放在傅家,以后她能不能得到好處不知道,看她這種脾氣,大房怕是沒好處的。
只是生活在一起,本來就不是一家人了,能捏在手里的盡量捏在手里。
張春花覺得他說得對,只是說道,“那我再想想辦法。”
她想到了辦法的,就是故意不說,等到陸家都折騰得沒勁了,沒法把陸清萍帶回去的時候,她再說出來。
到時候才是有功之臣。
現在說了不痛不癢的,沒有什么意義。
看著裝修得不錯的國營飯店,這是她來過的最好的地方了,都不由得嘆氣,“清梅那死丫頭,真是沒有福氣。非要跟個落魄知青。”
其實落魄不落魄,她是不知道的。
就是陸清梅說,她做了個夢,夢到林錦文是個有錢人家的公子哥,下鄉就是響應號,體驗生活來的。
等回到城里,立馬就有好日子過了。
原本都是不信的,可是清梅說了幾件事很準,甚至有村長家小孩掉村里最大的山洞里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