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遷人請的律師認為:三江實業公司制訂的房屋拆遷補償標準雖然是根據國家相關政策制訂的,但是大家都知道,國家的政策是偏低,而且國家的方案是多年前制訂的,經過這么多年,物價上漲,這么低的補償標準根本無法滿足我們的生活需要,你們有沒考慮到這個問題呢?而且你們是把我們這塊地規劃為居住小區、商業小區,混為一用,未來發展前景那么好,應該制訂相對高的補償標準。而且,三江省政府現在提出效能亮劍行動,這個行動首先是‘效’,其次才是‘能’這得體現出以人為本,人民服務,你們明知三江省城樓價那么高,國家的補償方案與現實差距那么大,按這個方案補償小市民難以生存,一個為人民服務的政府怎么會批準如此低的補償方案呢?
矛頭直指政府。
曾省長只是認真的聽,認真的記。
這前一任省長擺的爛攤子,自己現在只能接過來。
三江公司的律師也及時提出了拆遷質疑,“雖然說國家的政策多年前制定的,但是政府執行國家的政策是沒有任何錯誤的,法不允許皆不行,政府按規定行事無可厚非。而且補償標準是根據三江省的經濟實際制訂的標準,如果補償方案真的如此的不合理,那為什么99%的居民都愿意配合呢?”
“大家要明白,正因為這是居住與商用混合而建,我們的投資將會比一般用地要大很多。我們要承建這個項目,設計標準是建立一個三十年不落后的居住區域和商用建筑群,投資規模大,建設成本高,在建成前期我們還會面臨5年左右的虧損期,如果再加大補償方案,我們公司實在是難以承受。而且我們給出的地價與你們當地的地價是相符的,你們怎么就一直不停的說它苛刻呢?”
三江實業有限公司總經理作了補充說明。
規劃部門也表示,“我們之所以批準這套方案,是因為這個方案切實可行,符合民生要求。從我們的角度來看,我們做任何決定都是為了人民的幸福生活。按照現在物價看,按照三江實業公司的補償方案進行補償,被拆遷戶的生活基本不會受影響,是有保障的,這符合我們批準建設的初衷。至于三江實業與被拆遷戶之間達成什么協議,要另外的執行更高的標準,這是企業與拆遷戶之間協商。希望你們相互溝通、相互理解,盡快解決問題。_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