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我已經不是十八歲的小女孩了,我現在想要的是一份穩定的工作,一段穩定的關系,然后結婚,你可以嗎?”
結婚。
這個詞,簡直就是堵靳淮之嘴的利器!
果然,他不說話了。
冷瀾達到目的,自然是要離開。
可,手腕又被扣住。
“我可以承諾,有你以后,不會再找別人。”
這和結婚,幾乎沒什么區別了。
甚至結了婚的男人,都未必能保證不出軌!
“省省吧,我們就不是一個世界的人,你也不必為我改變你的人生信條。”
冷瀾如今這年紀,已經能夠理解靳淮之了。
世上人有千千萬,各自都有各自的活法。
算起來,他可比自己磊落多了,向來有什么說什么,不遮掩。
不婚,丁克,都在關系開始前講清楚。
總比那些嘴上嚷嚷著愛,結果騙妻子生完孩子,再自己出去吃喝玩樂,不顧家庭的男人要好得多。
這也是即使中間發生那么多的事情,她對他也談不上恨的原因。
畢竟游戲規則,是自己破壞的。
年少不懂事,這不是借口,做錯了就要為后果買單。
可不恨。
不意味著一切事情能掀過去。
都不是小孩子了,她也不是了。
“冷瀾,你就偏要結婚?”
靳淮之真是不懂。
他覺得發明出婚姻的人,簡直荒謬至極!
除非法律規定,領證后再對伴侶不忠不專的一方就要被判槍斃,否則,那個證的意義,就是騙人用的。
大家都是獨立個體,這不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