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沉沉,屏璽會所里,秦濯跟著周庭宴聽完了吳總的故事。
他最近出了趟遠門,今天剛回來。
打電話給周庭宴,找他出來喝酒,就聽他說吳總有消息了,于是他就過來了。
當年那場火,竟然是簡佑輝放的。
這就對了,有些事,就說得通了……
吳總已經離開,包廂里只剩周庭宴和秦濯。
“被人抓住把柄?”
秦濯從煙盒里拿了兩根煙,遞一根給周庭宴。
“就算,火是簡佑輝點的,他那時候才六歲,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不用判刑坐牢,簡宏云作為監護人,也賠的起。”
這事就算曝光,也影響不大。
簡佑輝當時只是一個孩子,簡家當年也賠償到位,據剛才吳總說,當時長盛賠的錢,足夠母女兩一輩子衣食無憂。
可惜李芬是個賭徒,把錢禍害了。
當年事情發生時,簡宏云也許顧忌的多,選擇隱瞞,可以理解。
但簡文茜進簡家時,已經過了六年,六年了,還有什么好怕的?
所以,不存在什么把柄。
簡宏云和梅嵐對簡文茜的偏愛,就是幫兒子贖罪。
周庭宴:“簡宏云和梅嵐這樣自私的人,會因為贖罪,讓一個養女凌駕于親閨女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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