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她從衛生間里出來的時候,陳律師已經打完電話,還在“噼里啪啦”猛敲鍵盤了。
只是,喬可星奇怪,她不就是要求在離婚協議上,新增關于孩子撫養權的條款嗎?
區區新增幾個字,怎么看起來,陳律師在洋洋灑灑寫大作文呢?
喬可星沒有料到,陳律師這是已經接到了霍戰辰的真正指示。
陳律師一邊敲著鍵盤,一邊看似在自自語,又像是在解釋,
“哎呀,我今天的運氣有點背,這份電子版的離婚協議,怎么丟失了好幾頁?幸虧,我記憶力強,全都記在腦子里,就是時間耽誤了不少。”
喬可星,“......”
終于,陳律師修改好了離婚協議,然后打印出來,像小學生交作業一般,交到喬可星的手里。
“小夫人,離婚協議已經修改完畢,請過目。”
喬可星拿過協議,怎么感覺,協議厚了不少?
不就是增加一個有關孩子撫養權的條款嗎?
新增只有寥寥二三十個字而已,協議沒道理變厚。
疑惑在腦海里一閃而過,喬可星懷疑是自己記錯了。
也許這份離婚協議原本就比較厚,是她之前沒有看清楚而已。
喬可星打消了疑惑,翻開離婚協議,特意瞄了一眼新增條款。
律師還挺盡心,用加粗的字體寫著——
孩子撫養權歸女方所有,男方每月支付撫養費十萬(按月當面支付),雙方須無條件配合,否則視為違約,違約規定見本協議第一百八十八項第十條第三點。
喬可星咋舌,一份離婚協議還有這么多條款?
她想看看“第一百八十八項第十條第三點”到底寫了什么。
結果往下一番,密密麻麻的條款,難以理解的法律文書,看得眼冒金星。
足足翻了幾分鐘,她也沒能在茫茫字海里找到“第一百八十八項第十條第三點”。
算了,反正她已經從霍戰辰那提前拿到了一個億的分手費,原本就沒有打算再向霍戰辰要孩子的撫養費。
還是趕緊簽了去找霍戰辰簽。
想到這里,喬可星毫不猶豫地簽上了自己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