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支鋼筆的,凌云的目光就被那只鋼筆給牢牢粘住了。
因為這只鋼筆凌云再熟悉不過了。
這不就是自己父親經常隨身佩戴的那只鋼筆嗎?
聽自己父親說,這支鋼筆是當初母親送給她的定情信物。
而且在鋼筆的筆身上面還寫著父母兩人的名字簡寫。
自己父親每隔一段時間都會向自己炫耀一遍。
所以,凌云一眼就認出了這只鋼筆。
隨后凌云伸出手,將這支鋼筆拿在手上,然后將筆帽打開。
凌云瞳孔猛的一縮。
果然在筆頭上面,有一行細小的字,那正是自己父母名字的縮寫。
這支筆正是自己父親的。
而這時,小商販的老板看到了凌云拿起了這支鋼筆。
以他多年的經商的經驗能夠看得出凌云特別喜歡這支鋼筆。
眼睛一瞇便給出了價格。
“客人要是喜歡的話,給50銀幣就可以了!”
老板上來就給出了一個極高的價格。
因為他知道喜歡的人,再高的價格都不會拒絕的。
一開始老板收這支筆的原因就是看中了這支筆的外觀,這是他從來沒有見過的筆的樣子。
以為能賣出一個很好的價格。
但是事與愿違的是。
這只鋼筆已經放在他這里太久太久了,久的連這里的所有商品都已經賣完一遍了,這支鋼筆都沒有賣出去。
而今天好不容易遇到了喜歡這支筆的人,他必須將這支筆賣一個好價格。
這個時候,菲爾德看到凌云停留在了一處小商販的攤位前面。
而手上似乎還拿著什么東西看起來愛不釋手的樣子。
隨即,走上前。
還沒有等菲爾德開口凌云便率先先對菲爾德說道:“我要買這個東西。”
聽到凌云的話,菲爾德有些驚訝,但是看到凌云特別喜歡的樣子,也沒有說什么。
就準備直接拿錢付款了。
“這個多少錢?”
“不貴的就50銀幣!”
聽到價格的菲爾德,差點沒把下巴給驚掉。
“就這小東西要50銀幣?!”
要不是這不是自己的地方,菲爾德恨不得直接給老板來50個大嘴巴子。
“但是這終究不是自己的地盤。”
這里的城主,可不是他這個級別的貴族能夠抗衡的。
想到這里的費爾德還是乖乖的付了錢。
但是菲爾德又想到了凌云的那一枚五階魔核。
心里面稍稍得到了安慰。
見到菲爾德付錢,老板甚至后悔自己沒有叫價100個銀幣。
但是50個銀幣已經是當時買入價格的5倍了。
“你還記得當時是誰將這個筆賣給你的嗎?”
“記得記得,當時是一個男人,他的穿著都很奇怪,說著我聽不懂的話,好像意思是沒有錢,然后就將這東西給我,我給他換一些吃的還有錢。”
對于當時的事情,老板記得還是十分的清楚的。
畢竟這么奇怪的人,這些年還是頭一次遇見。
“凌小姐他說的那個人....”
“嗯嗯,就是我要尋找的人,這支鋼筆就是他們留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