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僅如阿蓮所說的那般“百爪撓心”,還百蟻噬心、心蕩神迷、迷魂奪魄......
下藥了!
定是下藥了!
......
一炷香后,這頓折磨人的晚餐終于結束,韓靳跟在水里淹了三天三夜似的,整個人都脫力了,眼神恍惚而哀怨,飽餐一頓的林宅眾人忍不住發笑。
活該!
誰讓他不經證實就胡亂污蔑的。
饞死他!
為防止氣到韓靳,蕭瑯趕緊跟阿蓮繼續之前的話題。
在縣令被鋃鐺入獄的那一日,知府就將縣令的所有罪行,不論是已經查明的案子還是尚未查明的案子,都一并寫人奏折中,派人快馬加鞭送至京城。
焚燒上百名百姓本就是一個極其惡劣的行為,足夠判死刑了,所以刑部很快就下發了將縣令押送回京復核審判的公文,而吏部也向皇帝遞交新縣令的人選,由皇帝挑選。
“新縣令是前年的狀元,窮苦出身,明面上沒有依附任何勢力。不過,他此前任翰林院的正五品直學士,頗得陛下賞識。據說,他并不在吏部擬定的名單里,是皇帝親自任命他來此的。很多人猜測他是來熬資歷的,待三年任期一過就會回京擔任要職。”
“得陛下賞識”幾個字,將阿蓮的興致從韓靳身上轉移開:“你說,如果他將惠王昧下一座金礦的事上報給陛下,陛下會如何處置?”
其實不管是任何事,真相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掌握決定權的那個人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