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局的審訊室里。
馮燁被拷在審訊椅上,一名警察在審訊,一名警察在記錄。
“姓名?”
“馮燁。”
“年齡?”
“25。”
“職業?”
“游戲代練。”
“你和被害人是什么關系?”
“以前不認識。”
“傷害被害人的動機是什么?”
“都怪他,我只是想讓程程回平臺直播而已,他不答應。”
馮燁表現的很配合,警察問他什么他就回答什么。
李慕白的資料很好查,在網上的百科上都能查到。
兩位辦案的警察都知道李慕白,甚至還聽過他的歌。
“程程是誰?”
“周程程,我喜歡的一個女主播。”
審訊的民警年紀比較大,有些不太明白直播和女主播,和負責記錄的年輕警察溝通了一下才明白。
“他不答應你,那你為什么拿刀捅他?”
馮燁沉默了一會兒后說道:
“我答應過程程,一定會說服李慕白讓她回平臺直播。
我知道我今天的行為惹怒了他,他不可能讓程程回平臺直播了。
所以我就想殺了他,這樣云直播應該就會倒閉了,沒有人追究程程,以后程程還可以去其他平臺直播。”
負責記錄的年輕民警抬頭看了看馮燁。
你這理由不要太離譜好吧。
而且,你說你想殺了李慕白而不是傷害李慕白。
故意殺人和故意傷害的區別可大了。
被害人死了另算,要是被害人沒什么事兒的話,判刑基本從最高十年,變成十年起步了。
負責審訊的警察問道:
“你是主觀上想要殺死被害人嗎?”
馮燁點了點頭道:
“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