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之意:隨時都會把王三告上法庭。
王三一想到會被顧傾晨高,攤上官司,他就很害怕,很沒有底,不知道要怎么做好了。
讓他約自己的雇主吧,他是真的沒有約過,也不知道用什么理由能把她約出來。
如果做不到顧傾晨想要的,他真的就會被告上法庭的。
雖然他只是砸了顧傾晨的店,沒犯多大的錯誤,就算被她告上法庭,頂多也就是拘留他幾個月,如果他賠償的話,警察還會看在他態度好的份上給他減減刑,但如果真是這樣還好了呢,主要他怕留案底啊!
留案底是個相當麻煩的事了。
他雖然不是什么好人,但也不想被留案底,那樣的話,以后他會寸步難行,找個工作都會很困難。
現在哪個公司招聘不調查一下背景,如果他被留了案底,到哪里都生存不了的。
想到這里,他終究還是向顧傾晨妥協了。
“好吧,我想想辦法,但我也不敢保證她會不會出來。”
“這件事交給你了,對了,不要現在立馬就約她,那樣的話她會起疑心的,你等幾天再約她,不要讓她懷疑你。”
“知道了。”
三天后,王三再次來到了顧傾晨的店里。_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