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只是你們的借口,如果不做手術,患者就一定會死嗎?”原告律師提出質疑。
被告律師提供證據,以及證人。
醫院里的黃醫生,愿意為宋蘊蘊作證。
當時不手術,患者就會死!
以及相關檢查結果,和手術過程還有病人的病歷存檔。
“這些,你們可以請專家查看。是不是病人的情況十分危機,如果不手術,現在病人早就沒命了。”
院長的兒子在律師耳邊小聲說了什么,律師點了點頭。
被告方給出的證據和證詞,他們沒辦法正面回答。
“這些,可能是事實,但是,她做這個手術符合規定嗎?”
原告方就是咬死,宋蘊蘊沒有按規定制度辦事!
他們不看結果。
只針對宋蘊蘊。
院長兒子一開始糊涂。
沒弄清楚里面的事情,只知道是宋蘊蘊擅自做主手術,就把氣撒她身上了。
現在聽了被告律師的分析,他心里清楚,自己父親如果不做手術,就死了,而不是現在的昏迷。
但是他并不肯撤訴!
他咽不下這一口氣。
覺得自己被欺負了。
明明他才是受害者。
卻被宋蘊蘊的保鏢揍!
憑什么?
他就是要告宋蘊蘊!
不管宋蘊蘊出于什么目的,但是,她的做法就是不符合規定。
事情陷入僵局。
法院宣布休庭,一個星期后開庭!
程鋒說,“不行,我讓院里的人都來,給你做個證明。”
宋蘊蘊搖頭,“沒用。”
人家不在乎她是不是救人。
咬定她沒有按規定做事!
這一點,她確實沒辦法反駁。
“走吧。”
她上車。
“太太你先走。”律師和她一起來的,但是沒有和她一起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