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無關人員!”阮美靜指著阮清,“我是她媽!你讓我進去,我女兒是被冤枉的。”
警察再次阻攔,可阻攔不住一位母親救女心切。
阮美靜急道,“你們給我帶走吧!不是我女兒的錯,是我讓小吃部伙計跟宋江和陳翠仙要錢的,真正跟他們有沖突的,也是我!
你們問我!
要帶走給我帶走!”
警察知道阮清一家子是隊長陳鵬的朋友,但也要公事公辦,“第一,誰也不可以妨礙警方辦案。
第二,除非阮清同志不具備獨立思考能力,想要代替她為她辯護,先拿出來醫院的診斷書,然后接受阮清同志所說的一切都不能當做證據。
第三,對警察出不遜是什么結果,你應該見過。
阮女士,請你仔細思考,再決定。”
阮美靜氣哭了,“你們警察就是這么辦事的?冤枉好人!”
警察同志正氣凜然,“我說的是事實!你再干預,就是影響警方辦案!你確實會被帶走的,但是不是你想的那樣,是你們倆都被帶走!”
白文芳給阮美靜拽回去,“相信阮清,你冷靜一點,不是阮清被帶走,而是問話,你不讓阮清去,阮清怎么給自己解釋?”
陳鵬不主導案子,但能召集五名隊員,“來,你們現場梳理一下案情。”
陳翠仙,社會閑散人員,五十二歲,大齡寡婦,平時跟宋江一起居住。
人際關系相對簡單,跟死者有仇的,起爭執的,正是阮清和阮美靜一家子。
阮清一家子跟死者有錢財糾紛。
阮清他們來礦山工廠量體,與此同時,陳翠仙在這個時間段在礦山工廠的隔壁工廠許向然工廠側面遇害。
死者渾身幾個血窟窿,周圍還有一些血色腳印,這些痕跡,現場都能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