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建看著胡素蘭說:“再說了,殺了寧小姐對他有什么好處?那個凌琳后來也自殺了呀?他什么都沒得到?”
私家偵探說,程越可能是心理問題,亦或者是戀愛腦,而戀愛使人盲目,因為凌琳憎恨她的媽媽,而他殺寧小姐,就是為凌琳出氣的。
“為小姑娘出氣,就去殺了小姑娘的媽媽?”
胡素蘭怎么都想不同;“小姑娘對她媽媽已經到了恨之入骨的地步了嗎?”
這個問題,秦建自然是回答不出來的,但是——私家偵探說,現在的年輕人殺人,有時候哪里需要那么多理由啊?
很多時候,他們純粹就是一時沖動,壓根沒去想殺人的后果將會是怎樣的?
有些人,甚至會覺得自己殺死那個人,是在幫他解脫呢?比如那個弒母案的兒子?
“姨媽,我們著急也沒用,生活還是要繼續。”
秦建勸著胡素蘭:“你和姨父,該上班的還是要上班,該過日子的還是過日子,整天揪心這件事也不是辦法,私家偵探也請了,律師也請了,他們拿人錢財,也會盡力辦事的......”
拿人錢財,替人消災,這是行規!
但有時候,拿了錢財,也消災不了!
比如殷春梅請的私家偵探,這個周天就跟殷春梅匯報。
“這個案子已經沒有繼續查下去的必要了,因為這根本就不是冤案,程越,就是這個兇手案的主犯,不出意外,90%是他親手殺了寧小姐。”.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