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前幾日,崔順處理了一起尋釁滋事的案件。
前來縣衙告狀是一個名叫孫大壯的人,他在匯平縣開了一家食肆。
孫大壯狀告的是同縣,一個名叫李大牛的人。
李大牛帶人去孫大壯的食肆,不僅將孫大壯打狠狠了一通,還把他的食肆也給打砸了。
因此,孫大壯才將李大牛告上縣衙。
這個案件倒是并不復雜,證據也很清晰。
因為李大牛帶人去打孫大壯的時候,食肆里正在吃飯的人,都能給孫大壯作證。
崔順也派人去孫大壯的食肆瞧過了,桌椅碗碟碎了一地,還沒有來得及收拾。
于是,崔順立馬派人將李大牛帶了回來。
李大牛一開始并不承認這事兒是自己干得,但是人證物證俱在,崔順便認為李大牛就是在狡辯。
所以下令,將他打十五大板。
結果才打了五大板,李大牛就受不住了,承認了事情就是他干得。
因此,崔順便把李大牛關進了縣衙大牢,并讓李大牛的家人賠償孫大壯的損失,以及醫藥費。
做完這一切,就能來縣衙大牢將人贖出去。
但沒想到的是,李大牛的家人非但沒有賠償孫大壯,也沒有去匯平縣縣衙贖人,而是直接進京告到刑部。
說是崔順收取孫大壯賄賂,污蔑好人,屈打成招。
刑部尚書鄭宏遠接了狀紙,就派人去匯平縣調查了一番,隨后就下令將崔順押解進京,暫時關在了刑部大牢中。
聽完莊雁卉的話,崔嘉宜滿臉懷疑。
就崔順那個老古板,死心眼,他會收取賄賂嗎?
崔嘉宜打死也不相信。
要是崔順真是這種人,如今她便不可能進宮。